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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权”

财产所有权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属于他所有的财产享有的最充分、最完整的支配权利。它是民事权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人身权 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法人的人身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知识产权 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中,以自己的脑力劳动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财产继承权 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继承权法律关系中,死者,即遗留财产的人,称为被继承人;接受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与其他财产权益,称为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律师:孙湖[呼和浩特]
内蒙古澳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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