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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空作业中坠地伤死的人员,其一起工作的伙伴是否也可能承担责任?
2018年5月16日
呼和浩特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在特定的情况下,处于高空,或类似危险情况下作业的人员要对同伴的伤亡事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例如,在脚手架上工作的两个工人,因为一个工人(a)在工作中没有给对方留有足够的空间,结果导致另一个工人(b)因工作空间过于狭小而滑落坠地。那么a工人的这一“不作为”即构成侵权行为,对工人b承担侵权责任。
文章来源:
呼和浩特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律师:
孙湖
[呼和浩特]
内蒙古澳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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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hhhtrp.com/news/view.asp?id=91440683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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