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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猝死 牌友不救应担责

  刘强的父亲和张某等3个牌友一起在家里打牌。打牌过程中,刘强的父亲突然趴倒在桌子上,并出现嘴巴歪斜等症状。张某等人害拍承担责任,全部从刘强家离开。刘强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父亲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他立即将父亲送到医院,但其父还是因抢救不及时去世。刘强想问,其父的死亡张某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法律人士介绍,张某等3人不作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中的违法行为不仅包括作为的违法行为,也包括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张某等3人和刘强的父亲相约在一起打牌,该先行行为导致了他们之间在发生危险时,具有对自身及其他人进行救助的义务。刘强的父亲在打牌过程中,因疲劳发生脑溢血,张某等3人应当立即实行救助义务,拨打120寻求帮助或者直接送至医院。张某等3人有能力履行,却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刘强的父亲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主观上具有过错,其不作为行为完全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故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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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呼和浩特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律师:孙湖[呼和浩特]
内蒙古澳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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