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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有以下情况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18年7月2日
呼和浩特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
呼和浩特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律师:
孙湖
[呼和浩特]
内蒙古澳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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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hhhtrp.com/news/view.asp?id=9186665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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